———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上三项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疑问:年终奖该如何申报?
新《办法》实施后,针对用人单位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金、年终加薪等所得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有不少市民仍存在疑问。
目前,广州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年终奖都是在春节前那个月发放,也就是说,职工一般要在2007年2月份才能领到的2006年年终奖。而根据广州目前实行的纳税办法,该年终奖算入纳税人2006年的“年所得”。
如果纳税人自动申报是在取得年终奖后,自然会计入上一年的“年所得”,但如果纳税人是在取得年终奖前就已经自动申报,那纳税人就可能会出现“少报”年终奖的情况而导致“少缴”了个税。
至于上述这種情况下纳税人的这笔年终奖该如何申报及缴税,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未获得明确说法。
如何申报:上网、邮寄、委托代理均可
为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比如,既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因此,个人不一定都去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方便、适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纳税申报表既可以从地方税务机关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地税局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至于申报地点,一般是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國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广东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将按照國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开通网上申报、委托代理申报及服务大厅直接申报等渠道,并将通过适当的途径对申报方式、地点、期限等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以方便纳税人。
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其中,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國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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