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修订之前,银监会委托中國信托业协会向信托公司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初步形成了“两规”的修改意见。
据了解,修改意见主要有两个指向:
一是针对《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限制,修改意见拟允许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业务,取消每个信托计划200份的限制。同时,倾向于在一个信托计划中,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而作为合格投资者,委托人的门槛被大幅度抬高,即资金不能少于100万。
二是降低信托牌照的准入门槛,最低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亿元放宽到1亿元。在具体业务上,意见倾向于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对于非自营业务则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