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5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比上年增加了102元,“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中凡涉及“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要随之上浮到2734元。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受影响的主要有两类人:本人去年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高收入人群,以及本人去年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低收入人群。对高收入人群来说,凡是本人去年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即去年月均工资超过8202元的,“五险”缴费基数都调整到8202元,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都将随之增加。
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凡是本人去年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即去年月均工资低于164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到1640元,这三项保险的个人缴费、单位缴费都将随之增加。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一个月工资超过8202元的人,今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增加到8202元。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其个人每月缴费将增加到656.16元。由于其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所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每月累加也将增加到656.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