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國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26日主持召开國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國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國务院提请全國人大常委会审议。至此,舆论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式启动。
各方声音
据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将要出台的全國个人所得税新扣除标准考虑定在1200元左右,在國家酝酿出台的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浮的上限是20%。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税制也将被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取代。税务专家刘恒分析认为,今后还会逐渐推出个税改革,推出顺序则本着"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問題,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問題,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問題,其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問題"的原则。(中华工商时报)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他说,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問題:一是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征税相比,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二是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因此,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民营经济报)
广东商学院财税学院石卫祥教授预计,新的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最高税率将由现时的45%下调至30%-35%;工资超额累进级距将由现时的9级减少到5-7级;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从原来的800元提高至1200元。石卫祥分析,由于今后新的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按各项收入在年底时汇总清缴,在综合税率下降及级距减少的情况下,市民的税负将大大降低,所交的个税就会自然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