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到发证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本报讯】“身份证重号了不能办社保,咋办?”日前,周小姐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遇到的难事。据她讲,她日前应聘到宝安固戍一家公司,公司在给她办理入职手续时,发
现其身份证号与公司一名男士同号,无法办理社保和银行卡,最后被劝离该公司。近日,在深圳实习的大学生小尹也有类似遭遇,公司买社保时发现一位身份证号码、籍贯、性别与她相同仅名字不同的另一个人已买了社保,她因此不能再办社保。
据了解,买社保时发现身份证重号一般有两種情况,一種是颁发第一代身份证时,由于较早时期发证机关手工编录失误,导致身份证重号,另一種则是他人冒用当事人身份证所致。若是第一種情况,可向颁证地公安机关反映,经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将其中一人号码更改即可办理社保。若是身份证遗失或被人影印后被冒用办社保,比如,有些求职者因年龄太大或太小不符合招工条件就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后,办理社保时用的身份证自然也是假冒的,当被假冒身份证的当事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社保时,反而办不了社保。也有一些人借用朋友或熟人的身份证导致办不了社保的。据悉,对买错的社保内的金额将按规定如数充入社保公积金,不予退还。所以,对冒用身份证买社保,无论哪一方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
身份证被人冒用而买不了社保,到底该怎么办?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首先,应去发证机关查证身份证是否重号,如果没有重号,在发证机关开具密封的身份证明材料,由本人和所在单位社保经办人一起持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的密封身份证明材料,到所在区的社保部门办事窗口由分管员处理,查验无误后,即可重新为其办理社保。(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