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西区苏挺先生询问:我今年43岁,不知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怎样计算?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灵活就业等人员按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为2.8%,46周岁以上为3.5%;退休人员从2002年8月起以本人实际退休工资为基数,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为4.6%,51周岁至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退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为基数。
2.和平区金凤女士询问:我是一名享受医疗保险的患者,现在需要转院继续治疗,应该怎么办?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需转院治疗的患者,由定点医院提出转院申请,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在市内逐级转院。从低等级医院转往高等级医院,高等级医院收起付标准差额部分,由高等级转低等级按重新住院处理。
3.铁西区吴博先生询问:我的家属在非定点医院接受急救,这笔费用应该怎样支付?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表示: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果是住院、急诊、急救住院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市医保中心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治疗终结时由单位到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4.和平区陈先生询问:如果在外地就医,医疗保险还有效吗?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员出差、外出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应就近就医,所發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所發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200元,个人负担25%,由单位到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参保人员工作或定居在外地:应在市医保中心认可的当地医院就医,由单位到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灵活就业等人员在外埠發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皇姑区赵女士询问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各是什么?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均由财政专户分开管理和使用,明确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特殊病種、家庭病床等的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药店购药、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支出。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不能互相挤占。
6.和平区杨先生询问:我是一名私营业主,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时应持哪些手续?
沈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灵活就业等人员参保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
1.市民张先生询问:我妻子不能生育,想到福利院领养一个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具体办法可以到所在区民政局询问,也可以拨打辽宁民政服务查询电话:96100。
2.市民郭杰拾到郭秀坤女士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以及《沈阳市社会保险卡》。请郭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006,尽快领取失物。 本报记者 康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