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方面
提示条款:向客户全面进行诠释、说明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误导客户;告知客户保险合同约定的就诊医院的范围,以方便客户就医;提示其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回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客户确认有稳定的财力保证每年交付保费才可投保长期产品。
告知条款:应告知客户自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内为犹豫期,客户在此期间退保可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10元的工本费)。犹豫期过后退保将会有退保损失。
限时条款:在续缴保费对应日前30天内提醒客户按时续缴保费;对客户的电话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电话回访确认;对业务人员误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理赔条款:对于责任认定明确,索赔材料齐全的理赔,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要在2个工作日内结案;500元以上的简易案件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结案;需调查的复杂案件要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拒赔案件要在60个工作日内将拒赔结论和拒赔原因以书面形式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给予客户15个工作日的申辩反证期。
车险方面
服务条款:各家保险公司全年365天×24小时开通接报案及必要的查勘现场服务;全年365天×8小时开通咨询、查勘定损、受理客户投诉服务。
快捷及先期理赔条款:对于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真实,且不涉及人员创伤的小额赔款(2000元以下),建立快捷的理赔服务机制;对于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的重大保险事故,暂时不能确定最终赔偿金额的,根据被保险人申请,在法律和条款规定范围内先行赔付30%-50%。
限时条款:对书面投诉要在24小时内予以电话确认,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规避条款:代理人不得向客户强行指定汽车修理厂,但可向客户推荐社会信誉好、价格合理且具备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的修理厂,并对其修理质量和修理工期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