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刘先生开车回家,不慎将一名妇女挂伤,交警认定他要负主要责任。考虑到妇女家境不佳,他在调解书中承诺负担所有医疗费,并许诺补偿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当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称误工费是超出保险公司承保范围的,不赔。
据了解,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开具责任认定书,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赔偿多少的调解书。但保险公司理赔时,并不是按调解书的约定全额理赔,而是有一套自己的理赔标准,通常以每年四五月份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当年消费水平、收入标准、工伤赔偿费用等作为依据,在标准线以内的可以赔,超过标准线的不予赔付。所以刘先生只能得到部分理赔款,剩余部分将由自己承担。
专家提醒车主,如果出险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及时向交警报案,并在48小时内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切忌“私了”,以免给理赔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