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强:我爱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的一家公司工作,她已经缴了近两年的“四金”,我们的宝宝下个月就要出生了,我想问一下,申领生育保险时要带些什么材料?
咨询员:符合本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申领对象,在生产后可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有转账功能的本人实名制活期银行存折(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市邮政局);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