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國有企业。因工资标准非常低,该企业欲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请问该企业可否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法律依据是什么?
王刚
王刚同志:
《國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國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國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國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状况,自行决定是否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