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一位老同事家里玩,他们也知道我在做保险,就谈起自家的保障计划,她说自己也不是很,好象业务员说了,保了终身寿险和大病险,给付不冲突,另外,从六十岁起,每年还拿钱。
我看朋友也犯迷糊,就让她把保单拿过去,给她细说一遍。一看,是十多万的终身寿险加上附加的十万大病险,还不错,就给她说了一遍,可朋友竟大叫,不对呀,我当初买的时候说了,要买养老的,业务员了,从六十岁起,我每年可以拿一笔钱,另外,患了大病有十万块钱,死了还给二十多万。
我说,你细看过保险利益了吗?她摇头。的确,这份合同,患大病给十万没错,但寿险要减去这十万,变成几万了。另外,老了是没钱的,业务员说的只是有红利,而且这红利也被累积生息了,不死不给呀。
朋友很愤怒,当场打电话把那业务员骂了一顿。不过事后回想,她说,这业务员真精明,说得很隐晦,含糊其辞她就相信了,还给介绍了几个客户。我说这事也不用生气,事已至此,就作此弥补吧。保额太少了,再叫那个业务员来,在此合同上附加十万定期寿险,另外再买份意外和医疗险,就比较完善了。可是再给那业务员打,那业务员竟然关机了。
谈到这,我又想到,其实买了保险,自以为了解合同的客户,他们又有几个会真正了解自己的保障利益呢呢?又有几个会在买后细看保险合同呢?估计大多是相信了业务员的一家之言了。
其实,保险合同上有专门的保险责任一章,把我们的保障利益说得一清二楚,上面有的就有,上面没了也变不出来。所以各位在买完合同后,不妨回家细细研读一番,如果觉得不对,在签完回执后的十天内是可以全款退的。这项权利,就是怕你不了解,买了后悔才赋予的,有时候,也可以用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