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投资者只要把资金汇到境外银行或外汇交易经纪商的指定账户,把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签名复印件传真过去,就会得到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然后从网上下载交易软件就可以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了。就这么简单,但这完全是非法的。曾经在上海地区基本匿迹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近来有死灰复燃之势。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针对这一情况,正积极采取措施查处非法外汇资金流动。
制止外汇保证金交易
最近,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调查中发现,上海个别境外外汇经纪商的境内代表机构,以所谓"培训"和"咨询"名义,通过互联网大肆介绍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方法和途径,诱导客户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汇出境外,参与境外外汇经纪商搭建的外汇保证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买卖。一些市民盲目听信,参与网上保证金交易,结果损失惨重。
上海外管局还提醒市民,外汇保证金交易不但违反國家有关规定,而且隐含商业欺诈。擅自参与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民,一旦遭受损失权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有擅自将资金汇出境外的行为,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汇保证金交易,也称外汇按金(margin)交易,即由银行或经纪商提供信用,投资者只要持有很低的资金(保证金)就可进行杠杆式外汇交易,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此类交易开户金额最低仅200美元,保证金最高10%,最低只有0.25%。汇率在短期,比如一两个月内,价格波动超过10%是经常的事情,这对于全额交易并不足为奇,但是对于保证金交易而言,则是10倍至400倍利润的诱惑,也难怪许多交易者愿意"以小博大"。
但也正由于保证金交易的高杠杆作用,即使交易者在方向上判断正确,如果资金使用不合理,也有可能会因为价格的小幅度随机波动而被清理出场。
针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高风险性、高投机性,以及发现有个别机构以误导下单,私下对冲、对赌、吃点等欺诈手段骗取客户资金,甚至卷走客户保证金潜逃等情况,中國证监会、國家外汇局、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公安部四部委早于1994年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指出:"自1980年以来,國务院有关部门只批准了外汇指定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代客外汇现货实盘买卖,但从来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单位代客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所有开展这类业务的机构都属违法经营。"此后,管理部门对任何形式的外汇保证金及外汇期货交易一直持否定和严厉打击态度。当年3月,有关管理部门对上海市非法保证金公司进行清理,查封了其中交易规模较大的上海利高投资有限公司。
四方面加强外汇资金管理
记者从國家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人民币汇率体制调整之后,为进一步完善我國的外汇管理体制,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测,包括从个人外汇收支、非居民投资房地产、离岸金融、贸易信贷四方面加强管理。
同时,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外汇管理部门将可能采取一些措施促进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包括扩大交易主体,如引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交易品種,如采取远期和掉期;同时改变交易方式,如采用询价制等。
据了解,在个人外汇收支方面,去年银行净结汇达1700亿美元,而其中个人的净结汇就近390亿元,占银行净结汇总额的1/4,个人对我國外汇市场的影响日益加大。个人外汇交易不但有非贸易项下和贸易项下的交易,也有资本项下的交易,而以往仅在非贸易项下统计,同时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也没做出区分。
非居民投资房地产目前的统计也归入经常项目,而根据國际惯例应该视为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因此,有关监管部门对个人外汇收支和非居民投资房地产方面给予特别关注,加强了监测管理。同时,考虑到目前一些银行对于离岸业务管理宽松,缺乏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关部门也会进一步加强对离岸业务的监测和管理,为未来的外汇管理积累足够的数据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