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美元连续加息被外汇理财“套住”的客户,将来有望避免重复这種被动的处境。工行上海市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在该行新发行的外汇理财产品中,即使没有设置提前中止条款,客户也可以申请提前结束理财计划,但前提是必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大部分早期的外汇理财投资者,心中都有着一份难言的痛。从2004年6月开始,美联储连续11次升息,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水涨船高,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在这一年多里翻了近一倍。以中行为例,该行2003年12月推出的3年期产品“聚宝盆”结构性存款第3期,年收益率只有2.62%,与本月出推出的2月期产品“迎冬二月”2.37%的收益率接近。
不仅如此,外汇存款利率也今非昔比,甚至超过了很多以前发行的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一位2004年初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表示,从去年1月开始,央行前后4次上调了一年期美元外币存款利率,利率已经由原来的0.625%升到2%。央行还放开了1年期以上外币的存款利率上限,厦门國际银行将2年期美元存款利率推至4.2%的新高。
外汇理财收益率和存款利率的倒挂,让很多投资者想要提前支取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这时,他们才发现,很多产品中客户根本没有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限,或者提前终止权只属于银行。“我们被‘套牢’了。”这位投资者沮丧地表示。这使他不但一次一次错失了提前终止前期产品,重新投资收益更高新产品的机会,而且无法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来规避汇改带来的汇率风险。
不过,外汇理财投资者将有机会摆脱被“套牢”的尴尬。工行上海市分行上述人士表示,在该行新发行的产品中,即使产品条款中没有设置客户提前终止权,该行也计划允许投资者提前支取,但必须支付4%-5%的违约金。《每日经济新闻》从工行北京市分行了解到,该行早已推行这一做法,但违约金额只有3%左右。
中行一位知情人士则透露,由于很多客户希望提前支取外汇理财产品,该行正计划推出外汇理财二级买卖新业务,即客户可以将未到期的外汇理财产品进行买卖,交易价格由银行综合当时发行和现在的实际行情报价,由客户与银行进行交易。目前该系统正在设计中。
一位业内人士称,银行拒绝客户提前终止外汇理财产品,或者要求很高的违约金,是因为银行自己也被“套牢”了。目前挂钩型外汇理财产品绝大多数并不是由银行募集资金后自行到國外投资,而是银行先在國际市场完成一个计划,然后将这一计划销售给投资者。客户要提前终止计划,银行就必须提前与外方终止,这要支付相当金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