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者曰:“在选定了贷款期限的情况下,采用双周供还款与按月还款法相比,大大减少利息负担、有效缩短还款期限。比如一笔50万元30年的按揭贷款,按基准利率6.12%计算,采用双周供还款可以比按月等额还款法节省利息115186元,节省比例高达19.42%;缩短还款期64个月(近5年半),即30年的月供还款采用双周供,贷款将在24.7年还清。”——当然,这是银行的说法。
弹者曰:“若以贷款50万元,贷款年利率6.12%,贷款期限30年计算,选择“双周供”,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1518元,最后将在24.7年的时候还清本息,一共需要偿还977920元;如果按照贷款期限24.7年来计算,采用等额月供方式,每月还款一次,每次还款3276元,最终还款969989元,可见“双周供”比“普通月供”总计多还7931元利息。”——而这,自然是从客户的角度来看。
两者孰是孰非?
按照前者的说法,贷款人既减少了近1/6的还款时间,还节约了近20%的费用,岂不是天大的好事?谁说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这不就是送上门来的红包?可是后者的算法毕竟也没错,明明是“双周供”比“普通月供”总计起来还要贷款人多掏出八千块钱来,不光没捡到便宜,还得搭上额外的老本儿,岂不是明摆着往陷阱里跳?
差异如此之大,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原本是需要30年才能还清的贷款,现在只需25年就能搞定,贷款的客户难道不是一下子就赚了5年的时间?想想看,5年,50万元的利息就是多少?——这,就是银行方面所谓为客户“节省”的由来。問題就这么简单!
也许,如果不是存在着“基本不增加客户还款压力的情况下”这样一个近乎微妙的注脚的话,那么这種说法差不多就堪称圆满了。但問題恰恰就出在这个“基本不增加”上。
按银行的规定,无论30年还是25年,客户还款的本息总额都是一样的。在等额还款的前提下,我们假定30年本息合计为90万元,正常月供为每年应还1/30为3万元;要是“双周供”25年还清,则每年还1/25,成了要还3.8万元。或许换一種算法更为明了:“双周供”每两个星期供一次,而一年至少有52个星期,这样就意味着至少要有两个月每月还款3次!3万元变成了3.8万元,12个月要交13个月的钱,这是不是还算“基本不增加客户还款压力”呢?
假定时间就是金钱,贷款人实际上就是在用每年增加的还款数量来换取时间的,这有点类似提前还贷——尽管结果对银行是不同的。而银行宣传的本质上却是一種虚拟的、并不现实的收益。如果要把类似虚拟的收益不加限制地推演的话,那么,5年的时间节省下来的钱,可以鸡生蛋,蛋再生鸡,这種几何级数的增长,没准儿还能变出一座金矿呢!但作为客户,却更加关心口袋里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至于那些建立在想象基础上的收益,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是不能当真的,除非你愿意自欺欺人。
那么,“双周供”,究竟对谁更有利,银行,还是客户?显然,银行用加快还款频率的做法缩短了回款期,提前5年收回了全部的本金和利息,提高了资金周转率——这无疑要比单纯的提前还贷强得多;而客户则靠增大还款压力的方式,提前5年给自己卸下了包袱,赢得了相应资金使用空间。个中因果,如何评判,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双周供”让利于民的说法只是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引进,对于那些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如除了月收入以外还有其他的较为定期的收入来源,以及有海外和港澳台生活背景的已熟悉产品特性的人士来说,如果他们希望较快地从长期负担中走出来,以便更好地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双周供”毕竟提供了一種新的选择。而那些指望着通过“双周供”给自己直接节省下多少钱的想法,还是快快打住为好。
其实,银行只不过推出了一项针对某些特定人群的营销措施而已(当然对银行自己是有益无害的),既非什么馅饼,也谈不上什么陷阱,惟大家择善而从。不过银行方面要是能把“时间就是金钱”的招牌说法,结合“双周供”业务披露的更具体一点的话,那么至少会减少一些误导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