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开篇语则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中第一个"道"实际是指"规律、真理",而第二个"道"却是指"说"的意思。而其中第一个"名"是指事物的"概念、定义",而第二个"名"则是指"去定义"的意思。用现代语言去释读这句话就是:真正的"客观规律、绝对真理"是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或用文字准确定义的。因此,人们主观对客观的认识永遠是相对的。
说"道"即"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并非牵强,一来古时无"规律"一词;二来"规律"仅从字面理解也是"道"的引申--路之轨之律也!"道者,万物之奥"。"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老子对"道"的描述是相当形象的,尽管它好像无影无踪,但老子还是认为"道"是客观存在的,所谓:"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意为"道"这东西象洪水泛滥一样,无处不在。万物依着它而衍生不息)。
我们应该惊叹,2000多年前的先人对客观规律竟有如此水平的认识。我们因此也应该相信,在期市,"道"也无处不在,循"道"而为,不二选择!老子就认为"大德之动,惟道是从"(有深厚修养的人,其一举一动都是依道而行的)。
因此,无论我们在期市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尊道、守道都是应该的。然而若想成为"有道者",却离不开"修、悟"二字!正如老子所言:"古之善为道者,微妙贯通,深不可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