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铜、铝和天然橡胶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燃料油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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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本站网址:ilc.org.cn 来源:理财知识网 第十二条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铜、铝和天然橡胶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燃料油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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