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刘先生家庭的经济情况来看,低保费、高保障的定期寿险是个较为实际的选择。定期寿险又称为"定期人寿保险"或"定期死亡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由此可见,定期寿险是一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消费型保险。
定期寿险具有三大优点:一是保费低、保障高。定期寿险是完全消费型的保险,没有任何储蓄性质,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30岁左右的人来说,每年只需支付几百元钱即可享有上万元的保障,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不高、每月没有多少节余、又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工薪阶层;二是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期限。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选择,不少定期寿险还可按规定延长保障期限;三是可与附加险捆绑购买。当前市场上的大多数定期寿险都是作为主险存在,在其后面可以附加一定额度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保费低廉的情况下对被保险人形成一套完整的保障。
对于刘先生的家庭来说,刘先生在外从事工作,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其对家庭的贡献度和重要程度可想而知。作为妻子的冯女士因在家照料孩子,没有工作收入,刚满三个月的宝宝需要一大笔抚养费,刘先生身上肩负的责任和压力最为沉重。所以,在当前家庭经济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应先为刘先生购买一定金额的定期寿险并附加一些意外、住院医疗方面的附加险。刘先生的家庭虽然现在资金比较紧张,但夫妻俩正处于事业起步期,未来还有不少发展的机会。冯女士目前暂时没有收入,等孩子上幼儿园以后,这種情况将得到改善。所以,刘先生的定期寿险可选择10万元保额、5年缴费期,与附加险捆绑在一起,年缴保费应控制在1000元以内。等以后条件宽裕时再作相应调整,另外,可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再考虑妻子和孩子及其他类型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