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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色诱惑,陷阱多多


本站网址:ilc.org.cn 来源:理财知识网
“3·15”又到了,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想为投资者做点什么。对于那些在投资理财方面受到欺骗和损害的投资者,我们除了通过媒体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的意见之外,就是揭露当前投资理财市场中存在的陷阱。此举既提示投资者避免受骗上当,也希望引起“疗救者”的注意,加强金融理财市场的监管,净化投资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黑嘴”吹出“黑马”

  误入黑嘴机构圈套

  现象

   本报接到不少读者反映,在全國各地的许多城市中,有不少这样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他们通过省市级电视台或报刊杂志宣传自己公司的分析师能抓住“股票黑马”,短期内能让投资者获得暴利,以诱导投资者缴纳高额的会员费。而投资者一旦入会之后却发现受骗上当,“股票黑马”永遠也买不到了,跟着公司的分析师做股票,大多以亏损告终。

  揭底

   据熟悉证券咨询行业的业内人士爆料称,从2002年以来,内地的证券咨询公司引进了一種“台湾模式”。这種模式的操作方式如下:第一步,成立或租借公司,招聘几个有演讲水平的“分析师”、大量“业务员”和几个“指导老师”;第二步,利用制作节目的形式做广告,特别是电视广告狂轰乱炸,极力鼓吹推荐的股票天天大涨或免费送股,“诱惑”投资者打电话咨询;第三步,业务员天天给客户打电话,说得天花乱坠(注意,这些人因不懂股票才能吹出口),说服客户加入会员。不管客户有多少钱,服务费奇高。有的一个季度高达1.8万元。据一个沈阳投资者讲,他曾有资金1.6万元,加入当时最有名的一家证券咨询公司,业务员说最多可年挣600%,结果客户交了6000元,3个月后客户亏损30% ;第四步,让“指导老师”指导客户操作,大都追涨杀跌(注意:“指导老师”基本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曾做过几年股票,有一点股票知识);第五步,当客户要求退费时,以各種借口加以拖延。

  提醒

   鉴于全國各地这类黑心咨询公司的泛滥成灾,投资者投诉如雪片般飞向管理层。2005年年底,中國证监会制定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股民在选择投资咨询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选择有资格,而且运作规范的机构。

   中國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义相认为,如果一个分析师向你保证他能准确预测一只股票的涨势,那多半都是假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这種保证也是属于一種虚假承诺。




  “黑心”布出“雷阵”

  做假账防不胜防

  现象

   在股市中玩虚假承诺的不止是黑嘴股评家,还有不少体面的上市公司为了自己的私利,通过做虚假的财务报表误导投资者,构成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國内地股民自2002年以来共对约18家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提起诉讼,涉及股民近1万人,其中较有影响的案子有大庆联谊、东方电子、银广夏、郑百文等,其中约1000名投资者获得了数额赔偿。

   最近發生的虚假陈述案是3个股民分别状告ST长运 (600369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及该公司5位高管人员虚假陈述,导致投资受损,因此要求赔偿。國内上市公司被状告虚假陈述虽不鲜见,但是把公司高管列为被告的还是第一次。

   据悉,此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ST长运的三位股民中,江西赣州的邹女士和北京的江女士分别在2005年11月、2005年12月向重庆市一中院起诉ST长运,称分别在2003年左右买入ST长运股票42900股和49900股,但因ST长运提供了虚假的公开业绩信息,导致投资受损,因此分别索赔14.1万元和14.6万元。

  提醒

   据ST长运虚假信息陈述案原告代理律师宋一欣表示,因虚假陈述而成被告的上市公司高管支付赔偿的例子很少,尽管目前我國《证券法》中有相应条款,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都是上市公司掏腰包”。

   目前,國内监管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造假和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这个是需要监管部门出“重典”。但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为投资要做的功课则更多一些。毕竟,亡羊补牢是不得已之举。




  “黑手”伸向账户

  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

   如果说上市公司做假账让投资者对股市信心动摇,那么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就像一个黑洞,随时可能引发证券市场的信用危机甚至金融危机。

  现象

   近年来,因挪用客户保证金造成巨额亏损,并最终导致被管理层勒令关闭的券商名单可罗列一大串,它们是南方、汉唐、大鹏、昆仑、广东证券等。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经暴露出来被券商挪用的客户保证金高达数百亿元,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黑洞。随时威胁着中國的金融安全。

   在这種岌岌可危的形势下,2005年7月26日,中國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國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债券和客户保证金收购問題通知》(以下称《通知》),决定动用政府资金对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收购,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通知》中称:由于当前我國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也不够完善,一些金融机构风险不断暴露。在利益的驱使下,少数金融机构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活动,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尤其是在证券市场方面,随着股市的连年下跌,这些风险开始逐渐暴露出来,一些证券公司出现了巨额亏损,随之而来的是与之相关的个人债券、客户保证金、委托理财资金的损失。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了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防范道德风险,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在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之前,三部委决定联合发布相关法律文件,动用政府资金对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收购,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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