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今年9月,他在西单首都时代广场(现改称美美时代百货)地下食街办了一张100元的消费储值卡,可是就在他办卡的第二天,这家叫“唯食坊”的食街无声无息地关门大吉了。 张先生要求商场退钱,商场却表示,是开食街的公司突然撤离,商场也是受害者。现在100元钱的卡砸在了张先生手里。
■消费者:租户跑了,商场就应该负责
“唯食坊的营业面积挺大,装修的也不错,而且又在首都时代广场这样的大商场里,我充值的时候根本没想到会有风险。”张先生告诉记者。当他第二天中午来到食街消费的时候,平时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不见了,只剩下空荡荡的柜台和设备,还贴出了“装修期待中”的告示。
张先生说,他后来看到过一个关于集中退卡的通知,时间是在10月1日之后,但是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提退钱的事情,商场也没有明确表态。为了要回自己的100元钱,他和商场的几个部门都进行了交涉,商场方面表示还不能担负消费者的损失,希望持卡人再等等。后来工作人员干脆给了张先生一个食街所属公司的电话号码,让他自己去问。张先生非常气愤地跟记者说:“我当时很放心地办卡,是觉得首都时代广场比较有名,有什么問題商场也能顶着。现在租户没了,商场就应该负责,没想到他们把問題推给了我们消费者!”
■首都时代广场:我们也是受害者
美美时代百货销售及营运部的一位副经理告诉记者,据商场不完全统计,现在要求退卡的顾客数量有百十位,但是商场针对消费者的赔偿方案还没有出台。
这位经理说,在这件事情上商场也是受害者。美美时代百货和唯食坊是租赁关系,在發生突然撤离事件之前,商场完全不知情。由此事引发了一系列問題,双方曾经进行过协商,但是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目前商场已经把唯食坊食街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对消费者的赔偿也要等法庭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而且,商场手里没有持卡顾客的资料,办理赔偿也有很大的困难。
■特别声音:商场对消费者负有责任
如今,店面出租的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在购物商城、建材市场等各種大型的消费购物场所。消费者在逛商场的时候面对的不再是一家商场,而是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上千个品牌背后的公司。像张先生这样,能放心大胆地办理先充值后消费的储值卡,看中的是商场的名气大,牌子硬,即使有什么問題,有商场作担保,这是对商场的信任。如果商场方面作壁上观,让消费者自己跟商户讨说法,这就是为难消费者、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做法。就像苦追100元钱的张先生说的:“我要的不是这100元钱,而是商场的责任和诚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發生問題,商场是不能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