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要说的,还是最近某些银行新推出的免息分期业务。分期付款是个好东西,尤其是传统针对大件耐用消费品的分期付款。这不仅是一種消费模式,而且还是在教我们一種理财理念———摊销。
花2400元买了个手机。钱是一次性花出去了,可是这个手机却可以用一段时间,比如1年。如果把这2400元视作购买手机当月的开支未免有些不妥,一来购买当月的开支会一下子高一大截,二来明明未来1年内都在使用这个手机,可是之后11个月的开支上却反映不出来。为了解决这種問題,会计师会使用摊销的方法,把2400元的购买手机费用平摊到12个月,也就是每月在购买手机上支出200元。
当然,摊销的最重要前提就在于它是耐用品。手机这样的耐用品分期付款情有可原。但是在银行新推出的分期付款下,无论你是吃一顿饭,还是买一件衣服,只要开销足够大,都可以分期付款。如此一来,绝对会有不少消费者顶不住诱惑,把消费金额除以12得到近似的分期月还款额,看看数目不大便逞一时之快买了昂贵的物件或者消费了高昂的服务,却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暂时“调头寸”。而有了第一次之后,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下去。长此以往下去,自然越欠越多,最后背上大量信用卡欠债,成为真正的“卡奴”。
分期付款是好东西,但决非样样消费都合适。对于一次性或非耐用性消费,分期付款最好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