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看到了“因购买红心蛋致病者可索赔”的新闻。文中也讲到了想索赔的最关键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购买凭证,也就是我们在超市消费的购物小票,也只有这小票,才能证明你的鸭蛋确实是在某超市购买,才能证明你们曾经有过买卖交易。
想起了去年的肯德鸡新奥尔良鸡翅中添加苏丹红事件,也想起了前不久保洁公司的9款SK-II問題,如果想退货,想索赔,都必须持购物小票办理。也正是这一道门槛,把很多本来可以索赔的消费者拒之门外。
我不知道其它人的习惯,但就我自己来说,只有买大宗电器或者衣服时,才会把小票留着,因为这些东西一般都有保修保换的服务,留着凭证,到时好说话呀。可是在超市买食物,我的小票一般都会在吃完后就扔掉了,因为我信任超市的东西,只要不是明显能看出来是坏的或是吃完后就有什么事的。
可是近来,关于食物中添加剂的問題却屡见不鲜,而这些东西一般都有潜伏期的,可能潜在你身体里面一辈子也不会发作,但是一旦某些問題产品被披露,用过这些产品的消费者肯定会担心,因为谁也不愿意在自己身体里埋下一颗不知道何时引爆的炸弹。可是当真要去索赔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证据表明自己确实服用了这種食物。
经过多年的维权宣传,如今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了一定度的提高。但是,不少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商品之后,却往往忽视保留结账时收银台打出的小票。原因在于,到超市购买的商品一般都是些即时消费的副食品,买回家后,也许很快就会消费,所以,对小票重视程度就远不如商场里开出的正式发票,而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委实不少。但在種種問題商品面前,最起码的购物发票才能证明你的商品是在这个商家买的,也才会有下一步解决問題的可能。
如此看来,我们日常消费品的小票也应该都保留好,因为指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何况每年由于我们没有开小票的习惯,给國家税务也带来不小的损失,不认是为國为民还是为自己,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保留小票的习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