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在我國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汽油、柴油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无铅汽油适用税率每升0.2元,含铅汽油(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适用税率每升0.28元,柴油适用税率每升0.1元。这与现行税率是一致的。
我國从1994年开始征收汽油、柴油消费税。统计显示,2004年汽油、柴油消费税完成259.18亿元,同比增长27.2%。汽油、柴油消费税与此前热议的燃油税是不同税種,但两者基本的政策效应是相同的。在是否开征燃油税的問題上,有一種意见主张直接提高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无需再开征燃油税,以避开养路费取消面临的種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