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别规范困难的公司,银监会将采取收购或兼并的方式完成公司重组;或信托业务按照有关办法进行托管,固有业务进行清理、分立、剥离和专制等方式,推动该类公司的转型。
对于在过渡期内仍不能达到《新办法》要求标准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业规范,若在停业期内仍不能达标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由于《新办法》与《通知》都还在讨论过程中,讨论稿也是几易其稿,市场人士认为,有关《新办法》与《通知》迟迟不能出台,最大的原因是对信托业的定位不清晰。
市场人士表示:“监管层朝令夕改,对信托行业的行业定位仍然不清晰,只是简单的限制,把問題拖到2010年。”(trustlaws.net)
定位問題目前仍困扰监管部门。近日,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公开表示:“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大的問題是功能定位問題。”蔡鄂生称,“信托投资公司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历经五次整顿,但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始终没有彻底解决,这个现实必须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