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银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业务作出重大调整。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人数将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数的限制;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同时,允许信托公司在异地可开展业务。
本地业内人士表示,上述办法的出台,拓展了信托行业的发展空间,信托行业将迎来巨大商机。
合同每份最低20万
按照原有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而在新办法中,这一门槛被提至20万元。
新办法对信托投资者作出了规定,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同时,新办法在不限制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的基础上,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
本地业内人士表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只允许有一定风险承受和识别能力的投资者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不得投资实业
根据新办法,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指出,此规定意味着信托公司将可以把更多的资金入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如果入股比例高的话,甚至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于为何不允许“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专业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是防范风险。“一些信托公司的经营存在偏离信托本业、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公司治理不完善等問題,再加上少数股东和高管人员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信托公司经营风险时有發生,影响经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四川信托发展迅速
据了解,我省信托行业2006年发展迅速,在市政设施、房地产开发、國家重点建设项目等业务领域内开发集合信托理财产品28个,累计募集资金22.8亿元;全年清算兑付信托资金14.2亿元,兑付率达到100%。截至2006年底,累计管理信托财产近60亿元,信托财产余额超过36亿元。去年公司利润3048万元,兑付给投资者的收益超过了2亿元。 记者董天刚
新闻资料
什么是信托
最简单地讲,信托就是一種财产转移或管理的设计(或手段)。它作为一種严格受法律保障的财产管理制度,通过基本的三方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来更安全、更高效地转移或管理财产,从而满足人们在处置财产方面的不同需求。一般来说,信托产品要高于银行理财产品,但预计收益也会高于银行理财。
我國《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