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信托、北方信托出事之后,直到现在,余波未平。如今,信托业内谈论最多的是,今后监管部门的尺度该如何把握?信托行业今年的出路何在?
分类监管基本定调
实际上,对于今年信托行业的监管尺度,也是监管层一直在考虑的問題。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早在2006年元旦前后,中國银监会就派出小组,到部分信托公司就“注重风险”問題“吹了吹风”。与此同时,这也是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的一个小型摸底调研,以便为下一步的政策出台提供决策参考。
如今,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今年加强分类监管的政策已经相当明确。2005年,信托公司分类评级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分类监管打下基础。因此,有关2006年分类监管的相关配套措施将适时出台。
虽然,目前该评级政策还未正式推出,但主要还是按照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之前提出的分类监管思路制定。即对于做得好的信托公司,可以异地开展业务;可以突破资金信托最多200份的限制;可以实行报备制而非报批制,而对于做得不好的信托公司,要限制发展、重新整顿。
上海一信托人士之前向记者表示,今年分类监管出台势在必行,此后,信托行业的“好”“坏”差距将越拉越大,最终将淘汰一批差公司,对信托行业的整体发展有利。
混业经营冲击信托
实际上,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國外的金融服务就已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
据了解,混业经营主要体现在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控股或者设立子公司等形式,至少在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金融服务,综合经营的实质,通过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母公司-非银行子公司、全能银行等组织形式,通过战略联盟、市场销售协议等市场组织形式,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两種或者两種以上的不同種类金融业务的经营方式。
自从去年11月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文件出台以来,今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对信托业的冲击将越来越大。
面对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业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类信托”业务的不断渗透,信托公司也须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以找寻新的出路。
早在去年年初,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一次小范围的信托公司高管人员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如何应对混业经营是信托业今后必须要着力研究的一个课题。
银信合作谋求出路
信托行业如何突破困境?研究信托多年的张天民博士表示,在我國,银行信托的合作可能会成为将来信托公司摆脱困境的出路之一。
他认为,信托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信托产品,可以解决信托公司营销网点缺失,信托可以指定商业银行托管信托资产。同样,银行也可以借助信托公司处理不良资产,盘活固化资产,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在某一时点,为商业银行量身定做信托方案,将其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中流动性较好,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以信托方式进行证券化处理,满足其短期资产处置需求。
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信托产品银行质押贷款,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問題,以及发行理财卡,增加银行的中间业务等。
总的来说,二者之间合作必然两利。与银行合作是信托公司今后的出路之一。
实际上,目前的这種合作已初步展开。一種形式是由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并适时向投资人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起监管作用;一種形式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购买银行的信贷资产,到期这批资产由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赎回。这種形式本质上是银行通过信托公司为企业提供贷款,既有利于银行改善其资产负债表,同时也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益尝试。
中國信托协会的专家王连洲也认为,信托业未来的出路在于集团化,國际化,和银行结合,连接资金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