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注册在广东的信托公司高层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至于哪一家信托公司获得了上述不良资产处置权,目前尚无进一步的消息。不过他认为,采取信托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是合情合理的。他表示,这一方式具体来说,就是银行将不良资产债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清理,然后按照事先的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信托业资深人士李旸认为,用信托制度来处置不良资产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國外非常普遍。信托制度所特有的财产隔离制度,将有助于使债权、债务关系更为明晰独立,并有助于资产增信。
并且,由于信托法规定,资产一旦委托给信托公司,将从委托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分离,且不计入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完全是一種表外业务。这種表外处理的方法,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