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托的受托人,是中华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外贸信托),这家公司成立于1987年,曾以过迁移的资产规模排名于中國信托行业第二位,目前已经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中國人民银行的重新登记,注册资本达8.3亿元人民币。外贸信托的控股股东中國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是國资委直署的特大型國有企业,也是中國最早连续14年进入世界五百强的企业。2002年以中华总公司为主,外贸信托实现了重组改制,完成的人民银行规定的重新登记工作,取得了信托机构法人的许可证。 从九十年代末期到2000年以后,整个信托行业经历了大的整顿期和调整期,2002年的时候《信托法》已经出台,所有的信托公司必须重新登记,我们的外贸信托是第一批在2002年取得《信托机构法》许可证的机构公司。外贸信托将以崭新的机制优秀的业界精英,现金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致力于为客户创造财富,保有资产的保值服务,实现社会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应该履行诚实信用有效管理的业务,建立内部健全的管理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依法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和完整。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监督投资顾问按照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有权对投资顾问的违法指令不予执行。除根据《信托法》、《信托合同》及其他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信托资产为自己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办理信托资产的保管、变线、估值。 由普通受益人承担整个决策的风险。我们设立这个信托方案的信托目的是为了开拓地风险偏好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渠道,满足于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分享宏观经济快速增长获得稳定高于银行储蓄收益率的投资需求。 长期以来,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主要偏向银行存款和國债的投资,我们的优先受益权信托可以满足这部分的投资者的需求,可以享受到远远高于债权和银行存款利率的固定的收益。 下面我们用一张图来描述一下信托受益权的分类。上面的红色的筒是集合信托资产表示所有的信托财产,分为两块,左边的是优先受益权信托资产,信托是80%,右边的是普通受益权信托资产占20%。左边的符合风险规避者购买的,他在信托资产总额的范围内每年获得年收益率3.5%的固定回报,超过3.5%的那部分,他还能获得高于5%的回报。右边那一部分,信托计划里如果出现了风险全部由普通收益者承担,如果有收益,支付了优先受益权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分配给普通受益人。 优先的受益权能够得到本金和受益权的保障。 信托计划最大的风险是,加入本信托资产总额为一亿元,至少有两千万元的普通受益权资产,一年以后,本信托的资产超过17.2%,优先受益权才可能出现3.5%,如果两年以后亏了20%,优先受益权才有可能低于3.5%。我们会有一些技术的处理保证您的受益权都不会亏损。 为优先受益权体归的流动性服务的项目。信托资产一年为期限,不能提前退出,在信托合同到期前委托人有退出需求,可以通过转让优先受益权转让本合同。信托受益权的合同转让不能分割转让的,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信托资金有分属的限制,不能分割。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费,应该按0.1%向受托人转让手续费。为确保优先受益权的资金安全,受托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风险度量监测和控制体系。优先受益权的风险实际上就是信托资产投资亏损额超过了普通受益权的资产金额,使优先受益权的约定收益无法足额实现。对此,外贸信托指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监控措施,有效保证优先受益权的本金安全和预定汇率的实现。 措施包括,第一提高普通受益权在信托资产中比重,增加风险的保障。第二,对信托资产的投资组合进行严格地限定,降低整体的风险水平。第三,指定明确的规定的平仓线,保障优先受益权的资金安全。第四,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基金的品種,严格选择并对流动性提出较高的要求。第五,具体的知名由受托人的员工亲自下达的。 平仓线的设置,17.2%或者是20%的亏损我们怎么能够限制它,让它不至于影响我们80%那部分人的本金和3.5的收益呢?优先受益权的主要风险在于信托资产投资亏损超过了普通受益权的总投风险,对此受托人引入了强制平仓线的设置。规定,当 资产市场价值低于原来帐面价值的90%,由本委托人收回一般的操作授权,进行强制的平仓操作。视同信托提前结束,收回的资金优先用于偿付优先受益权的本金和按照约定的收益率计算的收益。优先受益权的比率一般是20%,在流动的前提下可以保证优先受益权的本金和收益的资金的实现的。 对投资品種选择的规定。对投资品種的限制性规定,除防范投资顾问方法的道德风险外,主要考虑的流动性的需求,需要强制平仓的时候,不至于使信托资产遭受过大的流动性损失,使得优先受益权承担风险。在信托计划中我们选择开放式的基金。开放式的基金在赎回的时候它的交易费用是极低的,我们的交易损失净值下降是极少的,几乎对我的资产没有什么影响。受托人对基金整体的分析上提出以下的限制性的规定,第一,信托资产主要投资华人投资管理的180指数基金和货币市场的基金。第二,信托人投掷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的30%。第三,信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