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國银监会向社会公布了《办法》,由于其突破200份限制,并允许房地产信托产品在银行柜台上流通,被國内金融机构誉为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先行法规”。
据悉,参与征求意见的中资金融机构多数还是认可该《办法》的,尤其是对200份限制的突破,但是也有一些信托公司对进入门槛有不同意见。
参与征求意见的外资金融机构则认为,该《办法》涉及面过广,既涉及房地产投资又涉及房地产开发,还涉及到股权买卖和土地购买,会有很大的风险。根据國际通行的模式,将房地产投资、开发等进行分开,让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各司其职,应是大势所趋。此外由于该《办法》主要是对信托公司松绑,并没有涉及到REITS的架构,因此外资金融机构希望在法规中,也能够为日后REITS的立法预留更多制度空间。
据悉,参与征求意见的外资银行包括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JP摩根等。
知情人士称,虽然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在内地并不允许从事信托业务,而且在WTO谈判时,内地信托公司还在整顿中,因此也没有提到信托公司,但是信托业的对外开放可能会比照资产管理公司的做法,因此外资金融机构对此项业务也非常积极。
在充分考虑中外资金融机构的提议后,银监会开始重新审慎而全方位地评估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并酝酿相应的控制和管理办法,加之内地个别城市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一度处于失控边缘,基于风险角度考虑,原来预期在今年上半年就能问世的《办法》只能再往后推迟。
虽然《办法》还没有完全出台,但是内地已经有信托公司开始率先进行准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尝试,年初,联华國际信托开始发行的联信·宝利就是按照REITS的标准来设计的,借鉴了香港地区领汇房地产信托基金、美國REITs等成熟管理模式,但鉴于法规所限,联信·宝利未能突破对信托产品销售数量200份上限的限制,也没有突破异地销售限制。
此外,不少内地信托公司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境外。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深國投、北國投、重庆信托已经开始积极筹备成熟商用物业在新加坡和香港特区实现REITS上市。不过,内地信托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担当的角色有限,通常仅限于中介角色。
联华國际信托总裁李晓东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境外对REITs的理解和我们有点差异,它们的范围较窄,REITs主要涉及购买成熟物业收取租金,上市交易,但是内地理解的就比较宽泛,涵盖了开发等环节,比较适合國情。也不能说谁对谁错,如果套用它们的模式,目前有很多制度和技术問題还很难解决,比如税收問題、会计制度、上市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