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原来的4000元上调至4800元。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4000元,是在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计算出来的。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没有改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800元,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就跟着“涨”到4800元。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五種对象:在中國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國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國境内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國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國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