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地税部门将对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两年所得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定额扣除标准也由原来的4000元改为4800元。
高新企业免征所得税2年
据介绍,地税部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發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發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再就业定额扣除4800元
省地税局表示,对下岗再就业人员、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安置上述人员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一直给予税收优惠。
根据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定额每年4000元的扣除标准可以上下浮动20%,广东地税将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定额扣除标准改为4800元。
广州起征点提高3000元
广东地税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使广东省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这意味着每年每一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投资者可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多列支费用7200元,每户(人)每年最高减征税额达到2520元。
此外,广东地税还结合省内实际,再次调整广东省部分地区营业税的起征点,广州、珠海、东莞、中山、佛山市起征点由原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江门、惠州起征点由原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3500元。起征点提高后,全省约有41726户个体工商户和62212个保险营销员享受到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加的税收优惠,每年减免地方税收达到87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