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营经济发达,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对于他们而言,税负往往关系到他们的小本买卖能挣到多少钱,甚至是亏还是赚。中國策划学院副院长、税务策划专家朱耿洲博士为个体户们支招,他建议可以通过增大扣除额,减少应征额、适用低税率等方法,达到合法减税的目的。
个体户张城的税务现状
张城为个体工商户,在年终前,已经预计全年经营所得10万元,正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0×35%-速算扣除数=23250元。
朱博士对张城经营项目了解后,发现其存在以下事项:A、零售商欠张城货款10000元,在今年12月20日已逾期三年。B、今年11月份盘点发现固定资产损失8000元,流动资产损失2000元。
税务策划方案
朱博士通过分析,认为上述A、B两项属于税法依法可以扣除的项目,依照有关手续可向税局申请。应收货款可扣除的标准是逾期3年期即可,需要提供合同及相关的往来收款凭证;资产盘亏需提供详细的盘亏清单并附相关说明,即可上报税局。
针对张城的经营状况以及税后收入的支出计划,朱博士为其制定了税务策划方案如下:A、建议张城本计划于第二年购买的用于开发新产品所需的测试仪器,价格51000元,在本年底前,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以49500元购入;B、建议张城准备捐资母校中山大学资助科研经费20000元,年前通过省教育厅转交;C、建议张城准备捐赠家乡受灾款1000元,通过当地民政局在年前转交;D、提前于年前购买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一批共5000元。
方案细节分析
在方案的A小点中,购置的测试仪器的单价非常关键,在50000元以下可直接申请扣除,超过50000元,即属于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提取折旧,就不能申请直接扣除。在资助大学开发经费时,可全额扣除,张城可以在税前支付,只需提供國家机关或社团出具的资金用途及科研单位项目计划、收款证明等。
在捐赠受灾款项时,也需通过社会团体和國家机关等转交,只要捐赠款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所得款30%,即可扣除,超出限额或直接捐赠给受益人不可以扣除。同样是捐赠,捐赠者的名誉和社会效果是一样的,但税前捐赠和税后再捐赠对于张城来说区别可就大了!在D小点中,合理的低值易耗品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并无比例和数额的限制。
张城在经过上述策划后,个人应纳税额由100000元,再扣除95500元后,所得额变为4500元,适用税率降为5%,应纳个税减为225元,相比策划前需缴的23250元大为减少,效果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