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外國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确,外國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同时明确,外國投资者按照《外國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企业的外國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
國税总局明确,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