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消费税属价内税,也就是说消费税已经包含在价格里,消费者无需再为自己的消费行为单独缴税,所以,很多人对消费税的概念其实相当模糊。在日常消费中,大家并不知道自己为哪些商品缴纳了消费税,以及缴纳了多少消费税。这一次國家大规模调整消费税,才使这一概念引起广泛关注。
在林林总总数以万计的商品中,为什么这十几種需要额外缴纳消费税?一个基本原则是,这些产品属非生活必需品。如果进一步细分,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比如烟、酒、鞭炮、焰火等;二是一些奢侈品,比如游艇、高档手表等;三是一些高耗能产品,比如汽车、摩托车等;四是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型产品,比如汽油、柴油等。
消费税率从3%~45%不等,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消费税率究竟是以什么标准制定的?比如为何高档手表的税率为20%,实木地板的税率为5%,雪茄的税率为40%,税率确定究竟建立在什么科学依据之上?与國外相比,我國的消费税税率处于什么水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表示:“消费税率的确定还真是一个不好回答的問題,现在并没有一个现成公式可以精确地将不同商品的税率计算出来。因为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和引导消费,同时兼顾财政收入,所以税率确定应该要让相关消费者感受到一定压力,否则,消费税就失去了意义。同时,这个压力又不能过大。所以,税率最终确定只能是一个综合权衡。至于和國外的消费税率相比,由于國外消费税在流转环节征收,國内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税制结构不同,所以并不具备可比性。”
中國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曾参与摩托车消费税率的调研,他以自己的调研经历告诉记者:“1994年设置摩托车消费税时,税率为10%,但由于很多杂牌生产商偷逃税现象严重,实际缴纳税率只有3%,而大企业由于相对规范,所以承担的税率反而比杂牌企业高,10%的消费税税率实际加重了正规企业的负担。所以这一次消费税改革,就将摩托车的税率划分为两档,排量在250毫升以上的征收10%的消费税,排量小于等于250毫升的征收3%的消费税。这是针对生产企业而做的调整,合理的税率需要不断调整。”
经过调整之后,新版的消费税总共有14个项目,在现有的14个项目中,是否存在某些不合理?张斌表示:“消费税的设置是否合理,短期内无法看出来,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完善。就现在看,税率的设置基本合理,不过有些项目多少还是让人费解,比如粮食白酒的消费税从25%下降到20%,以前对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是因为白酒生产过程高度消耗粮食,属于高耗能产业。现在调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是不是意味着鼓励生产或者鼓励消费呢?另外,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也基本上起不到限制消费,鼓励环保的初衷。”
对于奢侈品和大排量汽车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很多人认为,如果消费者有能力消费这些商品,也不会在乎多缴纳一点消费税,也就是价格弹性很小,所以通过消费税来指导消费的意义不是很大。张斌认为:“奢侈品和大排量汽车的生产耗费了较多资源,消费者应该为此多缴纳消费税。至于说对消费者没有弹性,并不表示消费税就没有意义,从消费者角度看,如果他们能够消费得起这些奢侈品,对于多缴纳的消费税并不在乎,那就应该多缴纳一点为國家财政做贡献。如果说消费者觉得税率过高,那就会停止或者转移消费,也就达到了指导消费的行为。”
刘桓表示:“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8%的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依然存在,但是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之间如何界定还是比较模糊。比如一支口红,应该算是护肤护发品,但如果是高档进口口红,是否属于化妆品呢?还有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意义不大,如果真要达到环保的效果,还不如用行政限制手段。”
与國外比,从理论上讲,我國的消费税是针对消费者而设立的税種,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但由于我國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如果行业竞争激烈,很多厂家就会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消费税成本,所以消费税并未完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从1994年设立消费税至今,究竟有多少消费税实际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各自负担了多少消费税?张斌表示,消费税虽然名义上是为调节消费,但很大意义上是为了调节生产。比如这次对实木地板征收5%的消费税,并没有对复合地板征税,也就是通过这样的政策来鼓励厂家生产复合地板,从而达到对木材的保护。张斌说:“税负转移是很多专家穷其一生研究的课题,是一个非常难的問題。究竟消费者最终承担了多少消费税,现在看仍然是一个很难统计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