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房养老”是指住房的“倒按揭贷款”,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银行定期向老年人放贷,老人辞世后住房由金融或保险机构收回还贷。对于拥有房产但缺乏其他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来说,它提供了一種“以房养老”的方式。
今年全國“两会”期间,不少全國政协委员提出“以房养老”概念,认为“以房养老”是一種新的社会保障方式,可减轻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建议上海市社保、金融、房地产部门共同探讨。
目前,上海已有200多万60岁以上老人,老人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为主,市中心养老机构每月的基本花费在800元到1000元左右,而大多数老人的退休金在1000多元左右,如果老人进行机构养老,可想而知,生活相对比较拮据。但是如果一位老人有一套100万元的住房,老人可以将该住房抵押给银行,在有生之年,每月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补贴退休生活,其生活质量将极大改善。
相对来说,很多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将房子抵押出去,担心子女有意见而对他们撒手不管,毕竟老了、病了,还是要靠子女来照顾。这其中也还牵涉到一个观念問題,因为中國人习惯将财产留给子女。对于无子女的,或子女较为富裕、开通的,以及子女在國外的空巢老人来说,这種养老方式比较合适。
但也有专家指出,“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另外风险也比较大,比如贷款期限比较长,房产价值会發生变化,老人预期寿命和利率的不稳定性,房屋损耗等等。对于老年人来说,存活时间越长所获收益越大,而金融机构则要多增加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