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摊低申购成本法。如果投资者持有的基金品種与证券市场的关联度极强,而且适逢证券市场处于運行周期的低谷,或者处于阶段性的底部,投资者完全可以在此进行购买基金产品,起到摊低基金投资成本的目的。当然,当证券市场处于下跌趋势,底部反转趋势不明朗时,投资者可采取适量购买的方式,以避免陷入越跌越买的不良循环之中。
第二,转移投资风险,达到防止买基金后越套越深的目的。当投资者购买了相对高点的基金,正值证券市场的阶段性顶部,投资者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措施,将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市场基金,并静观证券市场的变化,从而选择最佳的投资时机而重新买入。既起到了回避股票型基金净值下跌的风险,也充分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因此,巧妙运用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也是防基金“套牢”的主要方法。
第三,利用优惠的申赎费率锁定收益。对于基金产品中的保本基金,其有独特的避险周期规定,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天然的投资安全屏障。即便在避险期内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产品面临“套牢”,只要投资者看淡避险期内基金净值表现,而持保本基金到期,将会因优惠的申赎费率,而不必遭受较多的损失。
第四,基金经理更换而导致的基金“套牢”只是暂时的。目前,为了更好的运作基金,基金管理公司都会根据基金以往运作业绩的表现和基金产品的特点,对基金经理进行必要的岗位轮换。由于基金的净值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基金的管理风格,也很大程度上受基金经理的投资偏好的影响和左右,因此,面临基金经理的更换,引起基金净值的波动是正常的,同时也会因基金经理策略的调整,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从而有可能使持有基金的投资者“套牢”。但这種基金“套牢”现象不会太持久,投资者不必盲目进行基金的份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