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是保险公司为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措教育、婚嫁用费而开设的一種保险业务,具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凡是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为自己1周岁至19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托养关系的儿童向保险公司投保。
这種保险的好处是:
第一,被保险人长到16周岁(即正常情况应考入高中的年龄),可开始领取高中教育费,领3年;长到18周岁开始领取大学教育费,领4年;长到22周岁,按约定给付婚嫁金,给付额按交付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投保的子女到期未上高中和大学,这笔教育费仍是按年给付,不会取消;到了22周岁,响应晚婚要推迟数年结婚者,这笔结婚费保险公司仍按期给付。当然,您交由保险公司代存,到期再支取,保险公司也是欢迎的,还给您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而致残或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的数额给付死亡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即子女健在,而投保人即父母病故,被保险人可被照顾免交未到期的保险费,但约定的保险责任仍由保险公司全盘担负。这一优惠措施是考虑被保险人经济尚不独立,故而给予优待。
第四,保费低,收益高,有灾偿付,无灾储蓄。
这種保险方式可单保教育险,也可两者全保。保险期依照保险人的年龄,或者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为3年至21年。总之,被保险人的年龄以保险期满22周岁为限。这就是说家长为1周岁的孩子保险,最长可达21年期,为19周岁的孩子投保,就只有3年期了。在保险金额的给付上,教育金是事先规定,数额固定,婚嫁金的多少则由双方约定,可多可少,这要看各人的具体情况的安排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