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中心支公司2005
年死亡案件统计资料发现,长期寿险投保2年内疾病死亡25件,投保单健康告知都无异常,出险后调查发现80%不同程度的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其中拒赔及诉讼9件,属严重未如实告知,已经影响到理赔结论。而代理人未尽说明义务,未就保险标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以及伙同客户弄虚作假占绝大多数。
外部环境的严峻要求保险人提高警惕,更有效地识别风险。特别是处于风险把控风口浪尖的核保员一定把好风险关,不放过投保单上任何一点有价值的资料,特别是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告知事项。比如身高、体重、婚姻状况、投保关系、年收入、居住地域等。这些资料往往真实反映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
下面就一个具体的核保案例来看一下核保员如果把好核保这一关。
投保资料: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张某,男,32岁,未婚,职业为农民,四川省江安县某乡人。身高175cm,体重65Kg,年收入1.5万;既往无投保记录;无吸烟史及饮酒史;健康告知无异常;无遗传性家族病史。购买寿险公司某产品1份,风险保额5万,20年缴,年保费592元。受益人为法定。
核保分析:被保险人为青年男性,职业风险小,受益关系合理,健康告知无异常,投保险種为终身寿险,目的明确,无明显逆选择及道德风险,其累计风险保额5万元,乍一看,可以算得上是一件标准件。但核保员没有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通过对被保险人生存地区及生存条件分析,以其175cm的身高,1.5万的年收入,在该居住地区无疑是“钻石王老五”级青年,成为异性追逐的对象。而 32岁仍然未婚,必有缘由。于是将这张所谓的“标准件”转核保生存调查。
通过生存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全身瘫痪,长年卧床不起,没有收入来源,依靠父母及兄长养活。而代理人明知被保险人生存及身体状况,对公司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得知公司进行生调,就自动撤回投保申请。
以上的案例,核保员仅从婚姻状况一个很小的方面入手,就有效地防范及化解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核保员在有限的核保资料中发现疑点,需要高度的责任心,也需要那么一点点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