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一般在旅行社参团出游时,游客多会被告知团费中包括旅行社责任险,一些游客认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份旅行社责任险远远不能满足抵御旅行意外风险的要求。我省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旅游者,在外出享受大好春光前,最好先为美好的旅程购买一份完美的保障。
据介绍,旅行社责任险是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其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又能使旅行社的责任风险得以转嫁。但这種赔偿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游客遭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必须是因旅行社的责任而造成的,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支出的各種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像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金银首饰、手提电脑等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保险公司就不负赔偿责任。
为了给旅程有一份全面的保障,省城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旅游者可以自行购买以下两種旅游保险产品:一是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这类保险对于所有外出的游客来说都是最为实用的,而且保费便宜,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二是旅游救助险。这一险種把传统保险公司的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發生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此外,还有旅游住宿人身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
据了解,为了尽可能地对游客负责,各旅行社在组团时一般会向游客推荐这些旅游保险产品,但游客往往并不“买账”。济南市旅游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游客很少买意外险,一方面是因为许多人对其不重视,认为反正就这么三五天,不会有什么大事,抱着侥幸心理想省钱;另一方面是许多游客根本就没有搞清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種的区别及各自的理赔范围,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游客發生意外的保险责任。
据悉,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既可自行到保险公司购买,也可通过旅行社代为办理。保险公司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并不重合,若在旅行途中發生意外,如果旅行社确有过失,游客将获得来自两方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