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联系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依然要缴保险,也确实没有任何优惠。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接到人民银行取消保险的通知,因此依然执行原先房贷保险规定。有关人士说,公积金资金量虽然很大,但都是政策性资金,在使用上有严格的
政策限制,不同于银行的商业运作。
那么,商业银行的房贷险相继取消,为何公积金贷款依然保险依旧?有关专家说,理解房贷险取消的真正原因,也就能理解公积金依然强制保险的道理。
“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央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向银行申请房贷的同时,必须要购买房贷险。由于此险種带有强制性色彩,并且保额必须为房产全额,因此一直受到购房者质疑,有人甚至称其为“霸王条款”。
房贷险的另一个遭质疑的原因是,购房者缴保费,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
据浙江保险行业协会的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2005年十年间,浙江大部分保险公司均没有房贷险的赔偿案例。
大多数的情况是,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保费支出后,购房者却很难获得相应的保障。看看住房保险保障内容就很清楚:火灾、爆炸、水管爆裂、雷电、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空中運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等灾害使住房遭受损失。而这些都是百年一遇。保费高、赔付率低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从今年1月1日开始,浙江房贷险退出历史舞台。自工商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险后,几大商业银行相继跟进,允许客户自愿保险。
专家说,从表面上看,这是和“霸王条款”斗争的结果,但深层次的原因,绝非仅限于保险的强制性和不合理性。
真正造成商业银行取消房贷险的,并不在保险本身,而在浙江房价增速放缓带来的个人房贷市场缩减。为挽救骤减的房贷业务,多数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相继推出降低贷款门槛的新政策招揽客户,取消房贷险成了2006年各家银行刺激房贷市场的第一招。
然而,公积金贷款虽说利率低,但享受有条件限制。条件一:必须连续缴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每月单位和个人缴费总额不低于178元;条件二:必须在本地购买住房。两者兼备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第一次的贷款,且第二次购买面积须在140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