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没有证据无法理赔
1月22日晚上11点多,私家车主王先生驾车途经光华路和苜蓿园大街路口时,为了早点回家休息就抢了一个黄灯,没想到和一辆车子擦了一下,没有人受伤,估计车损也就几百元。
王先生知道是自己的责任,为了省事双方以200元钱私了。
第二天王先生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询问理赔的程序,对方称必须要交警大队出一个证明才行;而王先生跑到交警大队找事故民警,由于王先生没有留下事故现场的任何证据,“122”没有接警记录,全凭王先生的叙述交警没法开具事故证明。
由于没有任何证据,王先生的事故理赔就没有兑现。
据交警二大队事故组民警梁谦介绍,2005年江苏省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没有人员伤亡的前提下,车辆撞上隔离栏等固体物、在道路以外發生的交通事故、只有车损的小碰擦等这三種情况可以双方自愿“私了”,然后双方通知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就可以了。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由于人手不够,遇到以上三类情况不能到现场查看,曾经出现过骗保的现象,所以他们必须要车主凭交警大队的证明才能获得理赔。而交警大队出具证明是很严谨的,必须有证据表明事故發生的情况或者“122”到现场接警。
支招:保留证据很简单
据民警介绍,不管你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保留证据,都可以当做民警处理事故的证据。
目前保留证据主要有两種方法。一是用数码相机、DV机或者手机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一共拍摄3类照片,至少4张。首先是全景照,要把现场的道路情况、标志标线等反映出来;其次是方位照,从侧面拍摄,反映车辆所处的方位、行驶方向等;最后是细目照,把碰撞的部位、车损情况、地上的散落物、漆片、刹车印、玻璃碎片等拍下来。
另一種是四轮定位法。在两辆事故车的8个轮子处画记号,在轮子的中心轴垂直向下,在地面上画一个叉或者其他记号,8个轮子8个记号。
即使现场撤离了,民警只要看看现场的轮印和车辆撞击的痕迹,就能断定事故责任。如果有一方不认账,那只要把车子往轮印上一“套”,便一目了然。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想“私了”的事故一定要保留证据,或者直接拨打“122”请民警到现场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