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國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还包括: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价格与收费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检查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药品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問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等。
发展改革委9月28日宣布,降低22種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降价令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