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背景分析看,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是银监会适时出台《办法》和《指引》的重要市场背景之一。
那么,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是如何产生的呢?自去年9月份后,國内部分商业银行开始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可是好景不长,自今年3月17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使得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更加充沛,并引发了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大量流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推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收益率(并间接地带动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收益率也大幅下降)。由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投资仅限于银行间票据回购和债券投资等,因而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导致了各商业银行纷纷暂停人民币理财发行计划。但是,就在人民币理财市场陷入沉寂之际,今年4月后,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先后推出了双币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将突破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上限。由此,近期市场预期人民币理财有可能会"卷土重来"。
回顾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可见,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获取债券市场收益率与存款利率之间的套利利差,一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这種套利的风险就会自然产生,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力支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另外,由于目前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大都是属于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利率变动及价格竞争,导致了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不断上升。
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孕育的诸多风险,是银监会要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约法三章"的根本原因。随着《办法》和《指引》的推出与实施,必然会对國内个人理财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设定个人理财的起点门槛。由于受原先人民币理财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影响,许多商业银行纷纷降低了进入门槛(大多数理财产品低于5万元水平),现在规定了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这样的话,会导致相当一部分人退出理财市场,由此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会有一定的冲击与影响,但也可以使商业银行回避掉一定的风险。
其次,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将分化。原来的许多理财产品实际上都是一種"固定"的预期收益率产品,现在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由此,会对许多厌恶风险的投资者进入个人理财市场生产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也促使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创新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有利于降低其风险。
从银行会出台《办法》和《指引》的监管思路看,无非是为了"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因而,在完善相关风险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前提下,将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并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