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昨天香港举行的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上宣布,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已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15项新的措施将在明年起生效。
同时,内地各有关部门正针对性地清理和修改与CEPA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
根据这份协议,内地在原《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和澳门扩大开放,并加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15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借鉴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推进内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进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论坛上表示,借着新的CEPA措施,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将可以提供更多種类的服务。
曾荫权表示,在短短的两年里,CEPA已经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所有香港原产货物都可以享受零关税优惠进入内地,CEPA实施以来,共有超过48亿元的零关税产品从香港输进内地市场。大约有380家内地企业赴港投资得到批准,涉及金额超过22亿美元。
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此间向外界透露:“目前,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法律法规修订工作60余项;商务部还采取多项措施,将分销、物流、商业企业、道路运输、建筑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等行业投资的核准工作下放到地方审批,使港澳投资内地更加便利快捷。今后,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委清理相关服务业准入政策,完善CEPA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地做好CEPA的落实工作。”
另外,商务部也决定,在未来CEPA的开放政策運行中,如果一时不具备在内地全面实行的条件,会在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积累经验后向全國推广,这也是过去三年内地开放较成功的做法。
根据商务部统计,去年内地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367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56.4%,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项目14831个,实际使用港资197.7亿美元。香港继续成为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的最大来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