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日至25日举行的期货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知识培训班上,记者获悉,沪深300指数将成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相关方案已上报监管层。
对于沪深300指数是否已确定为股指期货标的的問題,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的回答是,“我还不能给予你们肯定的答复,但我们对合约制定和标的的选择都将遵循服务國民经济以及平稳推出,并为大多数投资者服务的宗旨。”他同时透露,虽然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开业还没有具体时间表,但國务院和证监会都要求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要尽快开业,“也许在今年年底、明年或者更早一些。”
据了解,有关部门曾提出选择股指期货的标的三種方案:一是,首推沪深300指数;二是,首推中证100指数;三是,同时推出上证5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两个合约。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的股指期货模拟交易就采用了上证50指数。
沪深300指数脱颖而出主要原因是,该指数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套期保值效果较好以及指数编制与管理方法符合要求。
金瑞期货总经理姜昌武认为,从流动性和不易操纵的角度看,沪深300指数比较合适成为股指期货的标的,对于沪深300指数来说,不断地调整加入一些大型上市公司,如即将上市的國有银行将是增强流动性的必然选择。
杨迈军指出,他个人倾向于期货公司成为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主体。这样可以在期货和证券业务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有利于隔离风险;另外还有利于保证金安全存管,同时也有利于监管层对该业务的监管。他认为,期货公司成为金融交易所主体,同时引入IB模式,是目前最适合实际的方式,也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达到共赢局面。
但并非所有的期货公司都能分享金融期货这块蛋糕。杨迈军指出,目前排名后80位的期货公司的成交量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到10%,期货公司分化非常严重,“不可能把180多家期货公司都带入金融期货交易所,如果那样大家肯定都不满意。”
杨迈军透露,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今年确定要修改,國务院法制办已经做了最后的论证,很多重要問題都达成了共识。包括金融机构不能参与期货交易、信贷资金不能进入期货市场、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等都将做出相应的修改。
据《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