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基金同质化开火
今年以来,基金同质化有愈演愈热的趋势。在各種冠以“成长”“高增长”等名目繁多的股票基金中,如果深究其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很难发现其中的明显区别。
在9月初的北京國际金融投资理财博览会上,某大型基金公司的一位老年投资者对于该公司不断发行新产品非常不满。他从2002年初就开始购买该公司旗下的“成长”基金,去年2月该基金更换基金经理后,基金业绩一路下滑,至今净值已下跌了12%。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该公司今年6月又成立一只名为“分红”的基金。“你们为什么老基金没做好,又急着去发新基金?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圈钱’?”该投资者十分不解地问该公司工作人员。
在一些老公司的基金产品中,投资者可以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虽然这些公司旗下有八、九只股票基金,但这些基金都共用一个股票池,投资组合高度雷同,一只股票同时被该公司管理的多只基金持有的现象司空见惯。
除了同质化外,基金投资还存在关联交易等問題。针对这些問題,证监会拟通过发挥托管人的监督功能,对所存在的問題进行规范。
多只基金不得共用一个股票池
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对基金投资范围进行监督。未经监管部门同意,基金不得投资于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新品種。今年,國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企业短期融资券、股票权证等创新品種,如果基金在这些品種上的投资不加限制,无疑会加大持有人的风险。
针对多只基金共用同一个股票池的問題,征求意见稿规定,管理人应根据基金合同建立适用于单只基金的股票,即二级股票池,并根据基金特征和市场变化情况维护股票池。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供投资股票池的构建原则及股票池信息。在对股票池进行调整时,应在调整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提供最新的股票池及调整原因。在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的监管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投资对手库,托管人对交易对手是否在对手库内进行监督。
在防范关联交易方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在名单發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更新并通知对方。
据悉,证监会目前正在着手起草《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运作指引》,并针对各基金类别制订《基金投资监控报表》,进一步明确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推进基金产品细分
宝盈基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刘传葵认为,证监会拟出台的新规定,将有利于不同基金形成各自的特色和风格,给投资者提供特色鲜明的产品。同时,还有助于防止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不过,也有基金公司认为,证监会没有权力要求每只基金都要构建股票池,而且现在可投资的股票较少,基金公司构建相似甚至基本相同的股票池也很正常。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构建不同基金的股票池,会加大基金公司的管理成本。
市场人士则认为,如果股票池基本雷同,基金公司就没有必要发行新基金。证监会加强监管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一些基金公司在老基金没做好的情况下,又换一个名称发行新基金来“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