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理财专家介绍,有三类特殊人群提前还贷意义不大。
如1998年底前办理房贷,且以等本等息法还贷的市民,其贷款利息分摊到全程每月,前面的部分利息实际要摊到后面还。若提前还款必须补上利息差,提前还贷10万元补差可达1万元左右,因此不建议提前还贷。
等额本息法还款且贷款快要到期的市民,因为开始还的大多是利息,后面还的是本金,若眼下已经还到八年以上,即相当于在还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提前还贷不省利息。另外,近期有投资打算的市民最好不提前还贷,否则再做经营性贷款利息肯定更高。若投资收益可超过月供房贷一定额度,还是应首先考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