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中介代理交易要谨慎
■房屋交易注意过户时间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 通讯员吴梅 齐晓林)本市私产房交易呈增多之势,今年10月份以来,全市办理私产房交易5200余件,成交面积达39.3万平方米,明显高出去年同期,随着私产房交易的增多,所表现出的問題也随之增多。为了切实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市國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约记者发表谈话,对广大买卖私产房群众提出三点注意事项。
一是交易之前,买房人要确认该房产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同时要认真查看该房屋证书,确认卖房人有权处分该房产,且符合有关房地产管理规定,不属于禁止转让的房屋。
二是如果选择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服务,交易过程中要做到看清、读懂、护好。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市國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读懂,就是要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细读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除了要确认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外,还要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及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护好,就是一些口头约定或承诺,最好也签进合同中,这样才能充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产生纠纷时对方不认账。
三是要提高警惕性。当前,私产房屋交易抵押贷款全部实行代收代付,由天津市正孚经纪中心委托银行统一对交易价款进行资金监管,凡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交易,自登记进件之日起15天后,买方即可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即可领到房款。需要提醒广大卖房人,自己的存折及密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切勿轻易交给他人;更不要听信中介“不给存折和密码就无法办理”、“存折和密码应该由我们拿着”的话,千万不要为图省事儿把个人身份证交给中介代为开办代收代付银行结算账户,以防自己的房款被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