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如何看待期市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矛盾,如何去解决所面临的不断出现的各種矛盾,无论是对期市建设,还是有关期市投资活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問題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矛盾的存在是绝对的、普遍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充满矛盾的。矛盾“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简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二是指同类的矛盾有其共同性,即共性。虽然具体的事物和现象是彼此区别的,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联系。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承认、遵循期货市场運行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性规律,解决必须解决的普遍性問題。由于相同的市场机制、原理所决定,不同的期货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相类似的矛盾問題,尽管作为“新兴市场”,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和经验借鉴而获得跨越式发展,但一些基础性、机制性的矛盾是不能回避的。比如市场文化的建设問題,现货市场的充分发育以及期市法律、政策环境的配套建设与完善問題,等等。大商所今年面对粮食主产区所开展的大型系列培训活动,可以说就是一项顺应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解决期市内在矛盾的基础性工程。而在期货投资交易方面,尽管每个品種的趋势行情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从普遍意义上说,它们的价格運行走势都受着相类似的矛盾运动(如供求关系及其演变)的决定性影响,甚至有着相互共振(或相互背离)的普遍性联系。
矛盾的特殊性,也就是矛盾的差别性或个性。它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各有其特点。三是构成每一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构成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四是矛盾解决形式的多样性,则是矛盾特殊性的又一个方面的表现。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具体問題具体分析,充分认识“具体条件、过程、对象的差异”对矛盾运动个性化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从而避免犯“形而上学”的教条错误。同时它还要求我们应创造性地开展市场建设活动和市场投资活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亦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正确把握它,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矛盾問題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将普遍真理与我國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它是我们建设、发展期货市场的哲学依据,也是我们创新实践的思维基础。割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即任何过分强调普遍性原理或个性化特点都是错误的。
总之,我们建设期市的实践活动终究还要受到现阶段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是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政治法律环境以及市场文化环境的制约,而解决相关問題则是期市获得快速发展的基础保证。因此,我们需要耐心和持久的努力,而“速胜”冒进或“渺茫”悲观,都是不切合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