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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转现操作实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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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期转现基本知识

一、期转现(EFPs)概念

  期货转现货(Exchange for Physicals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期转现方法是:达成协议的双方共同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 持仓按双方商定的平仓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现货的买方在期货市场须持有多头部位,现货的卖方在期货市场须持有空头部位)。同时双方按达成的现货买卖协议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種类相同、数量相当的现货交换。

二、期转现的必要性

  1、期转现有利于降低交割成本。粮食期货中引进期转现,有利于粮食经营企业、面粉加工企业和食品企业顺利接到现货,节约搬运、整理和包装等费用。

  2 、期转现使买卖双方可以灵活的选择交货地点、时间和品级等。期转现能够满足加工企业和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同品级货物的要求,加工企业和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灵活的选择交货地点,降低了交货成本,弥补了期货标准化过程中所失去的灵活性。

  3、期转现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期转现既可以使生产、经营和加工企业回避价格风险,又可以使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工企业如果在合约到期集中交割,必须一次拿出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把原料购进,增加了库存量,一次性占用了大量资金。期转现可以使企业根据加工需要分批分期地购回原料,减轻了资金压力,减少了库存量。生产经营企业也可以提前和分批收到资金,用于生产。

  4、期转现比“平仓后购销现货”更有优越性。期转现使买卖双方在确定现货买卖价格的同时,确定了相应的期货平仓价格,由此可以保证期现市场风险同时锁定。如果买卖双方采取平仓后再购销现货,双方现货价格商定后,可能由于平仓时期货价格波动而给一方带来损失。

  5、期转现比远期合同交易和期货交易更有利。远期合同交易可以回避价格风险,但面临违约問題和流动性問題,面临被迫履约問題。期货交易虽没有上述問題,但存在交割品级、交割时间和地点的选择等没有灵活性,而且成本较高。期转现吸收了上述交易的优点,解决了上述問題。

三、國外期转现交易情况

  期转现是美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明尼阿波里斯谷物交易所(MGEX)、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所(NYBOT)和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英國伦敦國际金融交易所(LIFFE)和伦敦國际石油交易所(IPE)等长期实行的一種交易方式。在國外,期转现不仅在商品期货交易中得到运用,而且在金融工具的交易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几乎所有品種的期货和期权均可期转现。

  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春小麦1999年的交易量为1,119,812张,期转现量146,014张,平均日期转现量为582张。纽约商品交易所期货(包括金融期货)的总交易量为8,645,393张,期转现量为482,204张。

  期转现是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低硫原油合约十分流行的交割方式。根据商品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转现情况的报告(1987),原油期货合约通过期转现已从1983年的5097份,上升到1986年的297688份。

  2001年7月19日,伦敦國际石油交易所布伦特原油(Brent Crude Oil)期转现量为3062张,当天的成交量为51312张。6月7日的成交量中,有一个合约月份期转现的成交量相当于该合约月份成交总量的30%以上,最低一个也相当于一个合约月份的20%。一般情况下布伦特原油期转现量占成交量的10%左右。

第二部分 如何进行期转现(一)

  期转现如何节约成本?如何回避风险?如何计算期转现的购货成本和销货收益?下面介绍期转现得到的购销货物价格以及期转现的简单操作等。

一、期转现购销货物价格计算方法

  1、期转现规则:以买卖双方商定的价格平仓期货部位(在当日价格限制范围内)和以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现货交收。

  2、期转现购销货物价格计算公式(包括期货头寸盈亏在内的购销价格)

  假如甲为买方,乙为卖方,那么,

  甲购货价格=甲乙商定的交货价格+平仓亏损 (或-平仓盈利)

  乙销货价格=甲乙商定的交货价格+平仓盈利 (或-平仓亏损)

  假若小麦价格如下,

  期货价格 1240 元/吨 现货价格 1200元/吨

  建仓价格 甲: 1100元/吨 乙: 1300元/吨

  下面利用上述的规则和购销价格公式,计算购销小麦的价格,通过比较得到期转现必要性的一般结论。

  3、“期转现”购销货物价格计算

  当不考虑成本时,

  (a)如果商定的平仓价格等于商定的交收货物价格

  假如双方商定平仓价格为 1240元/吨,商定的交收小麦价格1240元/吨,那么,甲购入小麦价格:1100元/吨 =1240-(1240-1100);乙销售小麦价格:1300元/吨=1240+(1300-1240)。

  实际上,只要商定的交货价格与平仓价格相同,无论上述价格是否为1240元/吨,所得结果(甲方购入价格和乙方销售价格)与上述相同。并且买方购货价格是其建仓价格。卖方销货价格也是其建仓价格。由此可得以下原理:

  原理(一) 如果买卖双方商定平仓价格等于商定交收货物价格,期转现买方购货价格等于其建仓价格,卖方销货价格也等于其建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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