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盈利额大致相等,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1、申请套期保值交易投资者需递交的材料:(1)《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审批)表》;(2)企业近2年在交易所的交易实绩;(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近2年的现货经营业绩;(5)國有企业、國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同意进行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的证明;(6)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确定保值目标、明确交割或平仓的数量)。
2、卖出套期保值交易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原材料生产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生产能力,当年的生产计划、原材料购销计划(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原材料加工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货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买入套期保值交易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原材料加工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加工能力、生产经营计划或生产商品的购销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原材料生产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购销计划(合同)的证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套期保值的申请时间。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交易所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5、套期保值头寸的建仓时间。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